1)第一百三十四章 替人降妖捉鬼赚钱买衣服!_都市之我死后超凶的林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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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听到这阵声音,林天脸上露出一抹苦笑。

  完全不用想。

  脑海中直接出现狼妖的模样。

  刚杀掉老鼠妖,狼妖便出来了,他不禁怀疑这家伙是不是一直在偷看。

  若不然,怎么会出现得如此及时?

  也不知道这家伙用什么办法躲避老鼠妖的追杀,明明还在静海市,愣是让老鼠妖找不到它。

  一头狼,被一只老鼠追杀,说出去估计都没人相信。

  偏偏这是事实!!

  老鼠妖拥有六百多年道行,狼妖只有五百来年。

  两妖整整相差了一百年道行。

  这可是一百年,其中差距犹如天堑,不可逾越。

  “咻……”

  一道黑影掠过,稳稳来到林天身前。

  果不其然。

  正是狼妖。

  好一段时间不见,狼妖换了一个造型。

  这家伙化作人形,一袭长长的黑发编成一条条小辫子,头顶还扎了一朵大红花。

  嘴唇涂抹鲜艳的口红,还修了眉毛,夹了睫毛。

  这模样……

  要不是林天知道狼妖是公的,还以为这家伙是一头母狼。

  太恶心了。

  比老鼠妖还恶心。

  “青山不改绿水长流,僵尸兄弟,好久不见,没想到你现在实力如此强大,竟然轻易击杀了老鼠妖。”狼妖满脸钦佩,伸出右手为林天竖起大拇指。

  “你也不差,在动物园没少吃吧?都胖了一圈了。”林天一脸揶揄。

  之前他看到狼妖化作本体,在动物园里面混吃等死,极为不屑。

  哪成想。

  动物园里面抱着跟狼妖一样目的得妖物,比比皆是。

  这些妖物混吃等死,日子过得相当滋润。

  每天有专门的人照顾,吃了喝,喝了睡。

  只要不暴露妖物身份,偶尔显露一点灵智,便可以吸引大量粉丝,又是送吃,又是送穿的。

  看狼妖装扮,多半又是哪位女粉丝送它的。

  “青山不改绿水长流,动物园伙食确实不差。”狼妖咧嘴一笑,伸手梳了梳自己头发。

  “老鼠妖已经死了,没别的事我先走了。”

  “好咧,僵尸兄弟您慢走,我要回动物园,不送您了。”狼妖点头,一脸谄媚的说道。

  林天‘嗯’了一声,迈动脚步朝第一人民医院的方向走去。

  首领厉鬼已经击杀,现在不用担心爸妈和妹妹的事情暴露出去了。

  要是刚才顺带着将刘天一起击杀,那就完美了。

  只可惜这家伙十分狡猾,逃得比兔子还快。

  晚风徐徐,皓月当空。

  林天仅用了十来分钟便回到市区。

  还好凌晨两三点街上没人。

  若不然没有衣服遮挡身体的他,还真不敢光明正大进入市区。

  再回出租屋之前,他重新偷来一件衣服穿上。

  “看来还得想个办法弄点钱,多买几件衣服备用。

  每次都靠慕容雪买衣服,欠下的人情太多,以后面对她父母都不好意思下手了。”

  林天站在窗前,沐浴着月光暗暗想到。

  凭借他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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